转发 I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际微短剧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相关影视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展示我国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文化创新方面新成效,进一步发挥微短剧国际传播优势,引导微短剧精品力作创作播出,面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增进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计划举办2024年国际微短剧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献礼新中国成立75周年,大赛主题为“与时剧进、秀我中国”,旨在充分发挥微短剧作品独特优势,聚焦中华现代文明发展、感受中国式现代化火热进程、聆听新中国时代故事,面向全球传播中华文化,让全球受众从不同角度饱览大美中国,促进文明交流互鉴。

 

二、竞赛单元

      (一)参赛单元一:记录时代 礼赞中国

       主要征集多维呈现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展现中国式现代化最新成果的优秀微短剧作品。

 

      (二)参赛单元二:开放合作 机遇中国

       主要征集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外经济合作交流讲述的生动故事。

 

      (三)参赛单元三:巍巍华夏 大美中国

       主要征集“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及文旅类作品。

 

      (四)参赛单元四:创新创造 智慧中国

       主要征集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讲述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跨文化主题微短剧作品。

 

      (五)参赛单元五:创新剧本 未来中国

       本次大赛专门设置优秀微短剧剧本单元,主要征集尚在剧本创作阶段的优秀微短剧原创剧本(提案)或已创作完成并取得许可证号(备案号)的优秀微短剧。

 

三、参赛对象

      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等微短剧创作者等均可参赛。“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征集的作品可参与本届大赛评比。

 

四、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成品、原创剧本两种类别,成品单集不超过19分钟。报送作品应符合微短剧管理相关要求,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供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号或备案号,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作品应传递正能量,展现社会进步和人文关怀,避免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突出中华文化元素,反映中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

     (二)提交的作品应具有较高的制作质量,包括摄影、剪辑、音效、演员表演等;鼓励创新的叙事手法、AIGC技术应用和表现形式,提升作品的原创性和观赏性。

     (三)作品应考虑全球受众的接受度,融入国际视野,促进跨文化交流和理解,鼓励通过中外联合制作等方式创作播出优秀微短剧。

     (四)作品应符合国际传播规律,成品参赛应已在境内外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落地播出或者在社交媒体发布,并拥有一定的收视率、点击率,并提供播出佐证材料。

     (五)作品语言不限。接收所有语种作品参赛,外语作品均需报送中外双语字幕和解说词文本,以保障顺利参加评审。

     (六)作品格式应符合大赛规定的技术标准,分辨率为1280*720(16:9),码率不低于8M/秒。鼓励制播4K超高清格式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接受MPG、MPEG、AVI、MOV、WMV、MP4等格式文件。务必去除或遮盖作品中的台标、栏目标等,配音字幕可以保留。动漫作品请转换为通用视频格式后再提交,如AVI、MP4等,请勿提交FLV等动漫格式。

 

五、活动组织

     (一)加强活动组织。本届大赛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际合作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指导,四川省广播电视局主办,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承办,快手、抖音、咪咕、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芒果TV、哔哩哔哩等商业视听平台予以支持。

     (二)积极组织参赛。请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辖区内优秀微短剧作品遴选、初审、报送等工作,中央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及直属单位报送作品进行初选。大赛主办方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地和中央单位提交的初审作品进行复审和终审,评选出优秀作品,经公示后予以公布并给予相应扶持。

     (三)遵守大赛纪律。申报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抄袭或擅自使用他人作品,保证对参选作品拥有独立的著作权,作品所涉相关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并签署保证权利无瑕疵的版权声明。申报方应授权将作品用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微短剧的后续宣传推广或多平台渠道展播,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大赛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宣传和使用权。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六、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2024年国际微短剧大赛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及成品视频百度云盘链接、片花、海报、播出证明及相关反馈情况等材料,盖章后发送至本次大赛指定邮箱:imtsc2024@vip.qq.com

      联系人:蒋老师18683526655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4年9月3日      

 

 

扫码即可获取报名表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4年9月7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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