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参评须知
一、活动目的
面向包括影视专业制作单位、广播电视和报刊传媒单位、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类院校、中医药相关机构、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各界单位、团体及个人,征集、推选、扶持和展示一批弘扬健康向上的中医药文化题材的网络视听精品节目,并发放扶持资金。
二、征集主题
1、挖掘中医药发展史上的经典人物及故事,体现大医精诚;科普中医药经典医籍、理论;
2、以中医药在防疫治瘟、治未病、日常应用等科学实例,体现中医药防病治病、保健养生价值;
3、讲述中医及中医人抗疫故事;
4、通过传统名医、名药、名方的传承,展示现代中医药发展面貌;
5、通过新媒体手段诠释、展现中医药理念和概念;
6、以中医小故事或者“我和中医的故事(我家有中医)”为视角,更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
7、其他反映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的作品。
三、征集时间
2023年1月—4月
四、征集类别
1、网络视频
网络电影(含30分钟以内的网络微电影)、网络剧(含每集不超过20分钟的网络短剧)、网络纪录片、直播节目、网络视频栏目、短视频(科普类、非科普类,含竖屏格式)
2、网络音频
网络音频栏目、广播剧、文学类、音乐类、短音频(科普类、非科普类)等音频节目
五、总体要求:
参评作品应主题鲜明、构思新颖、传递正能量,内容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对影视作品管理的相关规定。
网络视频要求:MP4、MPEG、AVI、MOV等格式,要求原片输出1080P以上高清视频,鼓励采用4K超高清标准(分辨率3840*2160p,HDR、50帧)请确保作品电子格式可通过各类播放器打开。简体中文(英文)字幕。
网络音频要求:推荐使用WAV格式,采样率44100或48000;MP3格式,音质码率需在320kbps以上
六、报送要求:
(一)提交资料要求及清单
1.提交完整的《参评作品登记表》、《版权承诺书》(申报资料下载)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公章,若个人报送需亲笔签字。
2.报送者必须拥有报送作品的完整版权或者有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纸质材料1份。所报送作品须于2023年3月前在网络平台合法上线播出。
3.单位报送的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1份;个人报送需提交个人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报送作品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佐证材料:(1)取得上线备案号及相关批复证明1份;(2)按规定不需备案或自审自播的作品,提供播出链接。
5.报送视听节目单元作品需附作品海报电子版图片1张(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3MB)。
(二)作品存储介质:U盘、硬盘或光盘。
(三)作品电子版材料要求:每部参评作品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括作品《参评作品登记表》excel电子版、《版权承诺书》扫描件、版权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身份正反面复印件、上线备案号及相关批复证明、作品海报。
作品所在电子文件夹及作品电子版名称命名格式:“《作品名称》-类别-报送机构名称/个人姓名-时长(X分X秒)”。(类别为:网络视频节目/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
例:《中医药文化》-网络视频节目-张三-8分30秒
七、报送方式:
1.邮寄报送
根据上述参评材料要求将所填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及作品U盘、硬盘或光盘以邮寄、快递方式报送至组委会。
作品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8号4楼,广东省网络视听新媒体协会秘书处,收件人:夏梓裕,020-61228874
2.电子邮箱报送
根据上述参评材料要求将所填资料原件扫描版发送到邮箱gdwlst@126.com;纸质版材料以邮寄、快递方式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所有送选作品储存介质(U盘、硬盘、光盘等)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请参评方自留备份。
注:组委会不承担参评作品和资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评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3.登录短视频平台上传(手机短视频)
手机短视频也可以登录腾讯微视APP、微信视频号、UC、抖音、快手、西瓜视频,带话题“#潮拍中医药 健康新视角#”上传短视频进行网上自荐展示。组委会办公室初步筛选符合条件者,作品在收到报名通知后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报名参评。
八、作品评议
(一)活动组委会将制定评审标准,并组织专家评议委员会以综合评议方式对作品进行初评及终评。对个别专业性较强的作品,将特邀中医药领域专家进行综合评估。
(二)评审标准
1、思想性(30%):作品导向正确,主题积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中医药文化内涵、特色,体现人文精神,联系实际,贴近生活,展现时代精神,具有感染力。不存在政治错误、导向不当、社会影响不良等情况。
2、艺术性(30%):题材处理符合网络传播特点,内容与形式整体水平较高,注重整体性、创新性,具有较强表现力、感染力,视听语言表现力和感染力强。认知价值、审美价值高。不存在生活逻辑、行业常识及违背艺术规律的硬伤。
3、技术性(20%):制作讲究。摄、录、美、音等无明显瑕疵。画面富有美感;剪辑流畅自然;声画品质精良,能够起到渲染作品主题,升华内容的作用。
4、特殊性(20%):在主题深度、题材独特性、表达方式及传播影响力等领域成绩突出的作品,可在10—20分区间打分;一般作品10分以内。
九、作品扶持
由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合规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对于被主办单位认定为优秀作品的,颁发荣誉证书和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总额20万元)。
十、报名须知:
1.参评方必须是参评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利方或授权代表方,需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作品素材(音乐、文字、图片等)、创意等各要素,必须原创或者已经得到著作权所有人授权使用,合法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并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
2.参评作品版权归属个人的或经转让持有的,原则上应提交作品版权登记及转让书。出现侵权纠纷,由参评报送者自行承担。
3.参评方确保参加此活动不会与其他方权利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参评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作品邻接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评方自行负责。组委会保留因此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并由参评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4.参评方须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作品报送材料,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5.参评方同意无偿授权组委会有权以非盈利目的及合理方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展播参评作品,有权将参评作品及与其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宣传片、单页折页、海报、相关人员照片、幕后创作花絮等用于宣传手册、文集、书刊、网站,以及用于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和交流培训活动。组委会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参评方有义务配合活动相应的需求。
6.活动如因宣传推广需要,将根据主办方要求的统一规格,在入围优秀作品中添加特定标识或语音说明。
7.参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8.参评作品一旦提交则被视为参评方接受活动的所有规定。组委会有权不经预先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对征评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各项条款进行适当调整。
9.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活动及其方案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