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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广播影视奖
广东省广播影视奖是全省广播影视优秀作品最高奖与业界唯一的政府奖,在业界具有较高权威性与影响力。获奖作品将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进行通报表彰,获奖作品的主创人员及单位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证书。
根据广东省广播电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第 32 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广电宣[2023]84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将于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期间组织开展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我会作为广东省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和制作经营机构报送作品的初评单位,具体负责相关作品的报送受理、审核、初评、公示等工作。通过我会初评的作品将统一报送至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参加复评。欢迎各相关机构向我会踊跃报送优秀原创作品参评。
本届评奖所设“网络视听作品”类别
消息(A01)
新闻评论(A02)
新闻专题(A03)
系列报道(A04)
新闻编排(A05)
新闻访谈(A06)
新闻直播(A07)
对外(对港澳台)传播(A08)
融合传播(A09)
新闻栏目(A10)
社教(专题)节目(B01)
少儿节目(B02)
综艺(文艺)节目(B03)
文化节目(B04)
直播节目(B05)
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微电影)(B06)
纪录片(网络纪录片)(B07)
动画片(网络动画片)(B08)
短视频(B09)
广播剧(B10)
公益广告(B11)
等21个项目。
评选标准及具体要求请详阅《2023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办法》有关说明。
评选范围及要求
广东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备案、登记)机构及广东省网络视听产业试点机构经广东省上报备案或通过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取得信息网络播出备案号后自主创作且拥有完整著作权,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视听节目网站首播的网络视听作品。
各项目具体要求可关注“广东网络视听”公众号,点击品牌活动-广播影视奖或登录广东省网络视听新媒体协会官方网站-精品项目-广播影视奖,或于此专栏顶部下载《关于明确第 32 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参评作品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办法》等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对照执行。
参评作品报送须知
(一)各参评单位按要求填写“评选联系人信息表”,加盖公章后交于我会工作人员,统一申请开通系统账号,并于2023年12月25日前,登录广东省广播影视奖的作品报送系统完成参评作品网报工作。(登录链接为:http://210.76.74.156:8080/pjxtFrame/login.html)。
(二)参评单位应认真对照《关于明确第 32 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参评作品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参评作品报送材料格式要求”(第11-17页)所列要求及报送数量,于2024年1月5日前将通知要求的资料电子版及打印件报送我会参与初评。
详情请联系广东省网络视听新媒体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葛艳艳 020-61228876;
蔡漫漫 020-6122887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8号4楼
电子邮箱:gdwlst@126.com